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4383/2023-00288主题分类:公安发布机构: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3-12-12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对文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对文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2-12

李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大柳河镇十字街区域交通堵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警大队已在此路段进行疏导以及对周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劝离,并在集市、学校、农村进行宣传增加安全意识、禁止乱停乱放,后发现由于路边常有摊贩占道经营,并且每逢阴历初二、初七、十二、十七、二十二、二十七是大柳河村路段农村集市,我单位与大柳河镇政府沟通并建议清理街边摊贩,对大柳河村路段大集进行整治清理。经研究,我单位总结出来以下几点解决方案并实施: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周边门市、群众的宣传。发放相关资料,让群众了解到乱停乱车的危害以及乱停车的处罚。

二是加强巡逻力度以及交通治理疏导,对大柳河镇十字街区加大巡逻力度,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及时的劝导、清理。

三是与大柳河镇政府进行沟通,建议大流河镇政府对街边的商贩以及集市进行管理,禁止占道经营,后规划出合理的停车区域。

 

 

   

          

文安县公安局       
2023915日        

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